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現金紅利0.085元
● 相關日期
● 差異化分紅送轉:是
一、通過分配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本次利潤分配方案經公司2023年5月11日召開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分配方案
1、發(fā)放年度:2022年年度
2、分派對象:
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3、差異化分紅送轉方案:
(1)根據公司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關于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的議案》,以實施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登記的總股本590,793,578股扣除公司回購專戶中的10,433,055股后的580,360,523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股派發(fā)現金紅利人民幣0.085元(含稅),共計派發(fā)現金紅利49,330,644.46元(含稅)。不送紅股,也不進行轉增股本。
?。?)根據《公司法》、《證券法》、《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7號一一回購股份》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公司回購專用賬戶中的股份不參與利潤分配。
?。?)本次差異化分紅除權除息的計算依據
公司將按照以下公式計算除權除息開盤參考價:
除權除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格-每股現金紅利)÷(1+流通股份變動比例)
根據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通過的利潤分配方案,公司按照扣除回購股份后的股份數580,360,523股為基數進行分配。由于本次分紅為差異化分紅,上述公式中現金紅利指根據總股本攤薄調整后計算的每股現金紅利,計算公式如下:
每股現金紅利=(本次實際參與分配的股本數×每股分紅金額)÷本次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的總股本=(580,360,523×0.085)÷590,793,578≈0.0835元/股
根據公司2022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公司本次僅進行現金紅利分配,不送股和轉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會發(fā)生變化,流通股份變動比例為0。
因此,公司除權除息參考價格=(前收盤價格-0.0835)÷(1+0)=前收盤價格-0.0835元
三、相關日期
四、分配實施辦法
1、實施辦法
(1)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tǒng)向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fā)。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fā)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yè)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fā)。
?。?)派送紅股或轉增股本的,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股東持股數,按比例直接計入股東賬戶。
2、自行發(fā)放對象
公司股東吳志雄先生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直接發(fā)放。
3、扣稅說明
?。?)對于持有公司無限售條件流通股的個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
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及《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的有關規(guī)定,個人及證券投資基金從公開發(fā)行和轉讓市場取得的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fā)現金紅利人民幣0.085元;持股1年以內(含1年)的,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fā)現金紅利人民幣0.085元,待其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其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
具體實際稅負為: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10%;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其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2)對于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股東
本公司將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居民企業(yè)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yè)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的規(guī)定,按照10%的稅率統(tǒng)一代扣代繳企業(yè)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派發(fā)現金紅利為人民幣0.0765元。如相關股東認為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稅收協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規(guī)定在取得股息、紅利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3)對于香港聯交所投資者(包括企業(yè)和個人)投資公司A股股票(“滬股通”)
其現金紅利將由公司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義持有人賬戶以人民幣派發(fā),扣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jiān)會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執(zhí)行,按照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派發(fā)現金紅利為人民幣0.0765元。
?。?)對于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人股東,公司將不代扣代繳企業(yè)所得稅,由納稅人按稅法規(guī)定自行判斷是否應在當地繳納企業(yè)所得稅,實際派發(fā)現金紅利為稅前每股人民幣0.085元。
五、有關咨詢辦法
關于本次權益分派如有疑問,請按以下聯系方式咨詢:
聯系部門:董事會辦公室
聯系電話:0595-68288889
特此公告。
南威軟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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