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轉增比例
A股每股現金紅利0.30元(含稅)
每股轉增股份0.30股
● 相關日期
● 差異化分紅送轉: 否
一、通過分配、轉增股本方案的股東大會屆次和日期
本次利潤分配及轉增股本方案經公司2023年5月17日的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二、分配、轉增股本方案
1.發(fā)放年度:2022年年度
2.分派對象:
截至股權登記日下午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登記在冊的本公司全體股東。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潤分配及轉增股本以方案實施前的公司總股本303,408,000股為基數,每股派發(fā)現金紅利0.30元(含稅),以資本公積金向全體股東每股轉增0.30股,共計派發(fā)現金紅利91,022,400元,轉增91,022,400股,本次分配后總股本為394,430,400股。
三、相關日期
四、分配、轉增股本實施辦法
1.實施辦法
?。?)除公司自行發(fā)放對象外,其余普通股股東的紅利委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通過其資金清算系統向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并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各會員辦理了指定交易的股東派發(fā)。已辦理指定交易的投資者可于紅利發(fā)放日在其指定的證券營業(yè)部領取現金紅利,未辦理指定交易的股東紅利暫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辦理指定交易后再進行派發(fā)。
(2)轉增股本的,由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根據股權登記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記在冊股東持股數,按比例直接計入股東賬戶。
2.自行發(fā)放對象
浙江麗水水滴泉投資發(fā)展有限公司、李國平、王旭斌、金華市譽誠瑞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4家股東的現金紅利由本公司直接發(fā)放。
3.扣稅說明
?。?)對于從公開發(fā)行和轉讓市場取得公司股份的個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5]101號)和《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的有關規(guī)定,公司暫不扣繳個人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fā)現金紅利人民幣 0.30元。待其轉讓股票時,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將根據其持股期限計算應納稅額,由證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機構從其資金賬戶中扣收并劃付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個工作日內劃付至公司,公司將在收到稅款當月的法定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具體稅負為:股東的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內(含1個月)的,其股息紅利所得全額計入應納所得稅,實際稅負為20%;持股期限在1個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暫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稅負為10%;持股期限超過1年的,股息紅利所得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2)對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條件流通股的個人股東及證券投資基金,根據《關于實施上市公司股息紅利差別化個人所得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2]85號)有關規(guī)定,其取得的股息紅利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照10%的稅率代扣代繳所得稅,扣稅后每股實際派發(fā)現金紅利為人民幣0.27元。
?。?)對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公司將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中國居民企業(yè)向QFII支付股息、紅利、利息代扣代繳企業(yè)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47號)的規(guī)定,按照10%的稅率代扣代繳企業(yè)所得稅,扣稅后每股發(fā)放現金紅利人民幣0.27元。如相關股東認為其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稅收協定(安排)待遇的,股東可按照相關規(guī)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4)對于通過滬股通(如有)投資本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場投資者(包括企業(yè)和個人),其股息紅利將由公司通過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義持有人賬戶以人民幣派發(fā),扣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證監(jiān)會關于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試點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81號)執(zhí)行,即按照10%的稅率代扣所得稅,稅后每股實際派發(fā)現金紅利人民幣0.27元。對于香港投資者中屬于其他國家稅收居民且其所在國與中國簽訂的稅收協定規(guī)定股息紅利所得稅率低于10%的,企業(yè)或個人可以自行或委托公司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享受稅收協定待遇的申請,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應按已征稅款和根據稅收協定稅率計算的應納稅款的差額予以退稅。
?。?)其他機構投資者和法人股東,公司不代扣代繳所得稅,該類股東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所得稅法》等相關規(guī)定自行繳納現金紅利所得稅,每股實際派發(fā)現金紅利0.30元。
五、股本結構變動表
單位:股
六、攤薄每股收益說明
實施送轉股方案后,按新股本總額394,430,400股攤薄計算的2022年度每股收益為0.56元。
七、有關咨詢辦法
對于權益分派事項如有疑問,請按照以下聯系方式咨詢:
聯系部門:公司證券部
聯系電話:0579-82881528
特此公告。
浙江李子園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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