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3185 證券簡稱:弘元綠能 公告編號:2023-083
弘元綠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向特定對象發(fā)行股票申請獲得
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同意注冊批復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弘元綠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jiān)會”)出具的《關于同意弘元綠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對象發(fā)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jiān)許可[2023]1079號)(以下簡稱“批復”),現(xiàn)將批復主要內容公告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對象發(fā)行股票的注冊申請。
二、你公司本次發(fā)行應嚴格按照報送上海證券交易所的申報文件和發(fā)行方案實施。
三、本批復自同意注冊之日起12個月內有效。
四、自同意注冊之日起至本次發(fā)行結束前,你公司如發(fā)生重大事項,應及時報告上海證券交易所并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公司董事會將根據(jù)上述批復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東大會的授權,在規(guī)定期限內辦理本次向特定對象發(fā)行股票的相關事宜,并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本次向特定對象發(fā)行股票的發(fā)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聯(lián)系方式如下:
1、發(fā)行人:弘元綠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聯(lián)系部門:證券部
聯(lián)系電話:0510-85390590
電子信箱:wxsjzqb@163.com
2、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lián)系部門:資本市場部
聯(lián)系電話:021-68826825
特此公告。
弘元綠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5月31日
證券代碼:603185 證券簡稱:弘元綠能 公告編號:2023-082
弘元綠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實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 回購注銷原因:弘元綠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根據(jù)《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相關條款的規(guī)定,原激勵對象李經洋、張杰已離職,其不再具備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條件,公司將對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計3,780股按照《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相關規(guī)定進行回購注銷;同時,公司根據(jù)《第二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相關條款的規(guī)定,原激勵對象丁云飛、郝高東、陳忠明已離職,其不再具備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條件,公司將對其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計13,400股按照《第二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相關規(guī)定進行回購注銷。綜上,公司決定回購注銷上述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計17,180股。
● 本次注銷股份的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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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的決策與信息披露
2020年1月14日,公司召開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公司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授權董事會辦理實施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有關事項,授權董事會辦理實施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有關事項,包括但不限于授權董事會根據(j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回購注銷安排,決定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冊資本變更的相關事宜,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公司”)申請辦理有關登記結算業(yè)務、辦理本公司注冊資本的變更登記。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發(fā)布的《2020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0-002)。
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開2022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授權董事會根據(jù)期權激勵、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回購注銷或注銷安排,決定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冊資本變更的相關事宜,向中登公司申請辦理有關登記結算業(yè)務、辦理本公司注冊資本的變更登記。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2年5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發(fā)布的《2022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公告編號:2022-066)。
2023年4月4日,公司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及第四屆監(jiān)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注銷部分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議案》、《關于第二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注銷部分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和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公司獨立董事對相關事項發(fā)表了獨立意見,公司監(jiān)事對相關事項發(fā)表了意見。北京植德律師事務所、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別就相關事項出具了法律意見書及獨立財務顧問報告。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2023年4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發(fā)布的《.關于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注銷部分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37)、《關于第二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注銷部分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和注銷部分股票期權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38)。
2023年4月5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關于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債權人公告》(公告編號:2023-039),至今公示期已滿45天。公示期間未接到債權人申報債權并要求本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的情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購注銷情況
(一)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據(jù)
1、根據(jù)《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中“第八章 公司和激勵對象發(fā)生異動的處理”之“二、激勵對象個人情況發(fā)生變化”相關條款的規(guī)定,鑒于原激勵對象李經洋、張杰因個人原因離職不再符合激勵條件,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公司對上述2人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處理。
2、根據(jù)《第二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中“第八章 公司和激勵對象發(fā)生異動的處理”之“二、激勵對象個人情況發(fā)生變化”相關條款的規(guī)定,鑒于原激勵對象丁云飛、郝高東、陳忠明因個人原因離職不再符合激勵條件,經董事會審議通過,公司對上述3人已獲授但尚未解鎖的限制性股票進行回購注銷處理。
(二)本次回購注銷的相關人員、數(shù)量
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涉及5人,合計擬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17,180股;本次回購注銷完成后,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剩余股權激勵限制性股票227,430股,第二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剩余股權激勵限制性股票1,440,000股。
(三)回購注銷安排
本公司已在中登公司開立本次回購專用賬戶(賬戶號碼:B883423793),并向中登公司遞交了本次回購注銷相關申請,預計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6月2日完成注銷,公司后續(xù)將依法辦理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xù)。
三、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結構變動情況
公司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結構變動情況如下:
單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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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說明及承諾
公司董事會說明,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事項涉及的決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規(guī)、《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和公司股權激勵計劃、限制性股票授予協(xié)議的安排,不存在損害激勵對象合法權益及債權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諾:已核實并保證本次回購注銷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對象、股份數(shù)量、注銷日期等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已充分告知相關激勵對象本次回購注銷事宜,且相關激勵對象未就回購注銷事宜表示異議。如因本次回購注銷與有關激勵對象產生糾紛,公司將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法律責任。
五、法律意見書的結論性意見
1、關于公司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實施情況,北京植德律師事務所認為:公司本次回購注銷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激勵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和《股權激勵計劃(草案)》的安排;就本次回購注銷事項,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批準與授權程序,并履行了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同時,公司因本次回購注銷事項將導致注冊資本的減少,公司已按照《公司法(2018修正)》的相關規(guī)定履行了減資公告程序。
2、關于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實施情況,北京植德律師事務所認為:公司本次回購注銷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激勵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和《股權激勵計劃(草案)》的安排;就本次回購注銷事項,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批準與授權程序,并履行了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同時,公司因本次回購注銷事項將導致注冊資本的減少,公司已按照《公司法》的相關規(guī)定履行了減資公告程序。
六、上網公告附件
1、《北京植德律師事務所關于弘元綠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實施情況的法律意見書》;
2、《北京植德律師事務所關于弘元綠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回購注銷部分限制性股票實施情況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弘元綠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3年5月31日
消費界所刊載信息,來源于網絡,并不代表本媒體觀點。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數(shù)據(jù)和分析均來自公開渠道,如有任何不實之處、涉及版權問題,請發(fā)送郵件:Jubao_404@163.com,我們會及時處理。本文僅供讀者參考,任何人不得將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產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負。投訴舉報郵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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