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504證券簡稱:ST弘高公告編號:【2023-007】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北京弘高創(chuàng)意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控股股東之一致行動人北京弘高中太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弘高中太”)因執(zhí)行法院裁定,通過以股抵債方式被動減持公司33,747,785股股份,上述股份已完成過戶登記手續(xù)。弘高中太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本次被司法劃轉的股份為弘高中太持有公司的33,747,785股首發(fā)限售股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3.29%。劃轉完成后股份性質仍為首發(fā)限售股。
3、公司于2023年1月5日收到中國證券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jiān)會”)下發(fā)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jiān)立案字0142023001號),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4、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度業(yè)績預告》(公告編號:2023-003)、《關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3-004)。公司預計2022年度期末凈資產為-26,000萬元至-16,000萬元。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第9.3.1條的相關規(guī)定,在2022年年度報告披露后,若公司2022年經審計凈資產為負,公司股票交易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5、公司于2023年2月18日披露了《關于公司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回復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06)。
基本情況:
本次權益變動具體情況如下:
一、股份劃轉背景
弘高中太持有公司的33,747,785股股份,占公司總股本1,025,800,523股的3.29%,因股權質押違約被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二中院”)進行了2次拍賣,均因無人應拍而流拍,詳見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2022年1月14日披露于巨潮資訊網的《北京弘高創(chuàng)意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控股股東之一致行動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賣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1-064)及《北京弘高創(chuàng)意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控股股東之一致行動人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賣的進展公告》(公告編號:2022-002)。公司近日收到弘高中太通知并于2023年3月31日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簡稱“中登公司”)系統(tǒng)查詢,弘高中太所持上述股份于近日以劃扣抵債方式至東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并于日前完成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xù)。
二、交易雙方及其一致行動人權益變動情況
三、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變化情況
1、本次權益變動前,公司前五大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情況
本次變動前,公司前五大股東(依次為: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弘高慧目投資有限公司、江海證券有限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融國際信托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情況如下:
2、本次權益變動后,公司前五大股東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情況
根據中登公司出具的截至2023年3月20日的股東名冊,公司前五大股東(依次為: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弘高慧目投資有限公司、江海證券有限公司、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融國際信托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持股情況如下:
3、公司第七屆董事會成員及提名主體情況
4、對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認定
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認定,主要依據如下: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條規(guī)定:“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通過投資關系、協(xié)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p>
?。?)《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八十四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擁有上市公司控制權:(一)投資者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東;(二)投資者可以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超過30%;(三)投資者通過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能夠決定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選任;(四)投資者依其可實際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足以對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五)中國證監(jiān)會認定的其他情形?!?/p>
公司于近日函詢安信證券并收到第一大股東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回復函》,截至函件出具之日,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與其他股東簽訂一致行動協(xié)議或表決權委托協(xié)議情形;不存在向或擬向公司提名或委派董事,并擬改組公司董事會的計劃;不存在向或擬向公司提名或委派監(jiān)事,并擬改組公司監(jiān)事會的計劃;不存在向或擬向公司提名或委派高級管理人員的計劃;不存在參與或擬參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的計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其他股東關于相互之間就一致行動、表決權委托等可能導致其在上市公司的權益發(fā)生變動的事宜達成任何協(xié)議或作出任何安排的通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未發(fā)生變化,公司經營管理未發(fā)生變化。根據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回復函》,并結合公司第七屆董事會成員提名及選任情況,何寧夫婦通過北京弘高慧目投資有限公司可實際支配的公司股份表決權決定了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選任,可以對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且該狀況未發(fā)生變化,因此何寧夫婦擁有公司控制權。
綜上,公司控股股東為北京弘高慧目投資有限公司,公司實際控制人仍為何寧夫婦,公司控制權暫未發(fā)生變化。
四、對公司的影響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東為北京弘高慧目投資有限公司,公司實際控制人仍為何寧夫婦,公司控制權暫未發(fā)生變化。目前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穩(wěn)定,不會對公司的主營業(yè)務、持續(xù)經營能力等產生不利影響,股權結構變化不會導致公司股權分布不具備上市條件。
五、其他相關說明及風險提示
1、截至目前,北京弘高慧目投資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仍處于質押或凍結狀態(tài),股份屬于首發(fā)限售股。上述司法劃轉的公司股份性質仍為首發(fā)限售股。
2、公司將積極關注上述事項的進展,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三、備查文件
1、北京二中院出具的《執(zhí)行裁定書》;
2、中登公司出具的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股東名冊;
3、安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回復函》。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創(chuàng)意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3日
證券代碼:002504證券簡稱:ST弘高公告編號:2023-008
北京弘高創(chuàng)意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
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北京弘高創(chuàng)意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預計2022年度期末凈資產為-26000萬元至-16000萬元。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2年修訂)》9.3.1條的相關規(guī)定,在2022年年度報告披露后,若公司2022年經審計凈資產為負,公司股票交易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公司已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關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編號:2023-004)現將有關風險第二次提示,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情況說明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披露了《2022年度業(yè)績預告》(公告編號:2023-003),預計2022年度期末凈資產為-26000萬元至-16000萬元。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2年修訂)》9.3.1條的相關規(guī)定,若上市公司出現“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凈資產為負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期末凈資產為負值”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2年修訂)》第9.3.2條的相關規(guī)定,公司應當在相應的會計年度結束后一個月內,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風險提示公告,并在披露年度報告前至少再披露兩次風險提示公告。
二、相關風險提示
1公司預計2022年年末凈資產為-26000萬元至-16000萬元,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2年修訂)》第9.3.1條相關規(guī)定,在2022年年度報告披露后,若公司2022年經審計凈資產為負值,公司股票交易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審計工作仍在進行中,具體準確的財務數據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經審計后的2022年年度報告為準。若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凈資產為負值,公司將在披露2022年度報告同時,披露公司股票交易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一天,自復牌之日起,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公司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3、公司將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2年修訂)》等相關規(guī)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日報》《中國證券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有關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北京弘高創(chuàng)意建筑設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零二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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