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0615證券簡稱:奧園美谷公告編號:2023-024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根據(jù)公司測算,公司預計2022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可能為負值。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3年修訂)第9.3.1條的規(guī)定,若公司2022年度經審計后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負值,公司股票交易將在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披露后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若觸及第9.3.1條規(guī)定其他情形,公司股票交易也可能在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披露后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一、關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情況說明
根據(jù)奧園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2年業(yè)績預告修正的財務數(shù)據(jù),預計公司2022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17,000萬元至63,000萬元,因存在凈資產為負的可能性,若2022年度經審計后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負值,公司股票交易因此可能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若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3年修訂)第9.3.1條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同樣因此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二、關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的情況說明
根據(jù)公司2022年業(yè)績預告修正的財務數(shù)據(jù),預計公司2022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80,000萬元至-160,000萬元,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15,500萬元至-23,000萬元。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凈利潤孰低者均為負值,若公司2022年年度經審計后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凈利潤孰低者為負值,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3年修訂)第9.8.1條規(guī)定的相關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將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三、風險提示
1、根據(jù)公司2022年業(yè)績預告修正后財務數(shù)據(jù),公司2022年期末凈資產可能為負值,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3年修訂)第9.3.1條規(guī)定,若2022年度經審計后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負值,公司股票將在2022年年度報告披露后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若觸及前述第9.3.1條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公司股票同樣可能在2022年年度報告披露后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最終會計處理結果及影響金額等以審計機構出具的2022年年度審計報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凈利潤孰低者均為負值,預計公司2022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母凈利潤也為負值,若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3年修訂)第9.8.1條規(guī)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將在2022年年度報告披露后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最終以審計機構出具的2022年年度審計報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3、若同時觸及退市風險警示、其他風險警示的相關情形,公司股票將在2022年年度報告披露后被疊加實施。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3年修訂)第9.1.2條的規(guī)定,公司同時存在退市風險警示和其他風險警示情形的,在股票簡稱前冠以*ST字樣。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4、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的預約披露日期為2023年4月28日,具體準確的財務數(shù)據(jù)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經審計后的2022年年度報告、2022年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奧園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證券代碼:000615證券簡稱:奧園美谷公告編號:2023-022
奧園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新增重大訴訟事項及累計訴訟、
仲裁事項進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新增公司作為被告的案件涉及金額約為62,903.4萬元。除前述及已披露案件外,近十二個月累計訴訟、仲裁情況:公司及子公司作為被告的案件涉及金額合計為10,001.24萬元,無作為原告的情形。
2、本次新增的信達案件以及尚未收到訴狀的信達其他案件構成了重大訴訟事項,該訴訟事項對公司本年度業(yè)績造成較大影響,公司將對2022年業(yè)績預告進行修正。具體詳見與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業(yè)績預告修正公告》;關于京漢置業(yè)定向融資計劃案件,公司于2021年度按照預期損失率80%計提或有負債及營業(yè)外支出1.68億元,根據(jù)本次訴訟進展情況,其對2022年度業(yè)績影響為減少營業(yè)外支出約1,635.12萬元;其他累計尚未判決、裁決或尚未終審的案件,因案件結果尚不確定,其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
3、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風險提示內容,注意投資風險。
一、本次新增重大訴訟的基本情況
奧園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奧園美谷”)和控股股東深圳奧園科星投資有限公司關聯(lián)方于近日分別收到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和北京金融法院寄達的《應訴通知書》,具體訴訟情況如下:
1、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受理法院: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案號:(2023)津02民初149號
1.1案件原告和被告:
原告: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
被告一:金漢(天津)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被告二:重慶中翡島置業(yè)有限公司、被告三:重慶中安房地產開發(fā)集團有限公司、被告四:奧園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京漢實業(yè)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五:京漢置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被告六:田漢、被告七:李莉、被告八:奧園集團有限公司、被告九:廣州康威集團有限公司、被告十:惠州獅峰實業(yè)有限公司、被告十一:深圳奧園科星投資有限公司
1.2案件背景情況:
被告一、被告二分別于與被告五簽訂了《借款合同》,被告五依約提供借款。被告五于2019年5月和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以下簡稱“華融天津分公司”)分別與被告一、被告二簽訂《債權轉讓協(xié)議》,約定被告五將其對被告一、被告二持有的債權轉讓給華融天津分公司;華融天津分公司與被告一、被告二簽訂了《還款協(xié)議》,確認華融天津分公司對被告一、被告二享有的債權、債務重組方式及還款計劃等。
與前述債權對應的擔保:被告二提供抵押擔保;被告三、被告五提供質押擔保;被告四、被告五、被告六、被告七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原告于2020年9月與華融天津分公司簽訂了《債權收購協(xié)議》,華融天津分公司將其對被告一、被告二的全部債權及其擔保權利轉讓給原告。被告八、被告九、被告十、被告十一與原告簽訂《保證合同》,約定對被告一、被告二的債務向原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原告認為:其受讓債權后,被告一、被告二僅向原告償還部分債務,均未完全履行債務清償責任,其他被告亦未履行擔保責任,遂訴至法院。
1.3原告訴訟請求:
?。?)判令被告金漢(天津)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重慶中翡島置業(yè)有限公司償還原告?zhèn)鶆毡窘鹑嗣駧?68,921,900.00元及重組寬限補償金、違約金(其中重組寬限補償金2023年1月31日前為92,826,372.52元,自2023年2月1日起至實際償還之日止,以未還債務本金為基數(shù),按照24%/年計算;其中債務本金違約金2023年1月31日前為52,513,303.5元,自2023年2月1日起至實際償還之日止,以未還債務本金為基數(shù),按照日萬分之五計算;其中重組寬限補償金違約金2023年1月31日前為20,961,882.65元,自2023年2月1日起至實際償還之日止,以應付未付重組寬限補償金為基數(shù),按照日萬分之五計算);
?。?)判令被告金漢(天津)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重慶中翡島置業(yè)有限公司承擔原告律師費485,000元;
?。?)判令原告對被告重慶中翡島置業(yè)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北碚區(qū)童家溪鎮(zhèn)同興北路99號(二)-1和北碚區(qū)童家溪鎮(zhèn)同興北路99號(一)2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物、在建工程【不動產證書號分別為:渝(2018)北碚區(qū)不動產權第000777729號、(2018)北碚區(qū)不動產權第000777733號】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在訴訟請求第1項、第2項債權范圍內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
(4)判令原告對被告重慶中安房地產開發(fā)集團有限公司持有重慶中翡島置業(yè)有限公司35%股權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在訴訟請求第1項、第2項債權范圍內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
(5)判令原告對被告京漢置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重慶中翡島置業(yè)有限公司65%股權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在訴訟請求第1項、第2項債權范圍內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
?。?)判令被告奧園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田漢、李莉、奧園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康威集團有限公司、惠州獅峰實業(yè)有限公司、深圳奧園科星投資有限公司對訴訟請求第1項、第2項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本案的訴訟費、保全費由被告承擔。
2、金融借款合同糾紛
受理法院:北京金融法院,案號:(2023)京74民初633號
2.1案件原告和被告:
原告: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
被告一:京漢置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被告二:奧園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京漢實業(yè)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三:田漢、被告四:李莉、被告五:重慶市漢基伊達置業(yè)有限公司、被告六:奧園集團有限公司、被告七:深圳奧園科星投資有限公司、被告八:惠州獅峰實業(yè)有限公司、被告九:廣州康威集團有限公司
2.2案件背景情況:
原債權人大業(yè)信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大業(yè)信托”)與被告一簽署《信托貸款合同》。大業(yè)信托依約發(fā)放貸款。
對于上述債權,被告二、被告三、被告四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被告一提供質押擔保;被告五提供抵押擔保;
大業(yè)信托于2017年3月與被告一、被告五簽訂了《債權債務重組協(xié)議》,約定了大業(yè)信托對被告一、被告五享有的債權及債務重組安排等事項。
大業(yè)信托于2020年8月與原告簽訂《債權收購協(xié)議》,約定原告收購大業(yè)信托對被告一及相關保證人持有的標的債權和重組債權。原擔保人繼續(xù)向原告提供擔保;同時被告六、被告七、被告八、被告九向原告提供連帶保證責任。
原告認為:簽署上述協(xié)議后,被告一僅向原告償還部分款項,尚有巨額債務未履行清償責任,其他被告亦未履行保證責任。故特提起本案之訴。
2.3訴訟請求
?。?)判令被告京漢置業(yè)集團有限公司、重慶市漢基伊達置業(yè)有限公司償還原告?zhèn)鶆毡窘?51,915,447.22元及利息、罰息、復利(其中利息、罰息2023年1月31日前為52,195,016.37元,自2023年2月1日起至實際清償日止,以未還債務本金為基數(shù),按照17.85%/年標準計算:其中復利2023年1月31日前為13,197,490.58元,自2023年2月1日起至實際清償日止,以未付利息、罰息、復利為基數(shù),按照17.85%/年標準計算);
?。?)判令京漢置業(yè)集團有限公司承擔原告所支付的律師費48.5萬元以及公證費(以實際發(fā)生為準);
?。?)判令被告重慶市漢基伊達置業(yè)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違約金(2023年1月31日前為75,532,593.51元,自2023年2月1日起至實際清償日止,以未還債務本金為基數(shù),按照0.05%/日標準計算);
?。?)判令原告對被告重慶市漢基伊達置業(yè)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巴南區(qū)龍洲灣街道道角村、獨龍村的抵押物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渝(2016)巴南區(qū)不動產權第000916198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屬物、在建工程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在訴訟請求第1項、第2項債權范圍內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
?。?)判令原告對被告京漢置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重慶市漢基伊達置業(yè)有限公司51%股權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的價款在訴訟請求第1項、第2項債權范圍內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
?。?)判令被告奧園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田漢、李莉、奧園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康威集團有限公司、惠州獅峰實業(yè)有限公司、深圳奧園科星投資有限公司對訴訟請求第1項、第2項債務向原告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本案的訴訟費、保全費由被告承擔。
以上兩個案件合稱“信達案件”。
二、累計訴訟、仲裁進展情況
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3年修訂)有關規(guī)定,公司發(fā)生的訴訟、仲裁事項根據(jù)連續(xù)十二個月累計計算的原則,已達到披露標準。同時,已經按照有關規(guī)定履行披露義務的,不再納入累計計算范圍。
公司及子公司連續(xù)十二個月內發(fā)生的訴訟、仲裁事項進展情況如下:
1、京漢置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京漢置業(yè)”,其為公司的關聯(lián)方)定向融資計劃案件
?。?)案由: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金融衍生品種交易糾紛;
?。?)原告:定向融資計劃的投資人;被告:包括奧園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京漢置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市凱弦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3)涉案金額:共65個案件,合計7,477.48萬元;
?。?)訴訟審理進展/結果:54個案件尚在一審審理階段、7個案件尚在二審審理階段,4個案件的二審生效判決為:
?。╥)被告京漢置業(yè)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返還原告種**投資本金300萬元及投資收益148,767.12元并支付違約金;被告京漢置業(yè)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支付原告律師費損失10萬元;被告奧園美谷對前述京漢置業(yè)應付款項,向原告承擔連帶給付責任。
(ii)被告京漢置業(yè)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返還原告范**投資本金80萬元并支付違約金;被告京漢置業(yè)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支付原告律師費損失40,600元、保險費2,100元;被告奧園美谷對前述京漢置業(yè)應付款項,向原告承擔連帶給付責任。
?。╥ii)被告京漢置業(yè)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返還原告趙**投資本金140萬元并支付利息(以140萬元為基數(shù),自2021年8月27日起至2022年3月1日止,按年利率9.5%計算)及違約金;被告京漢置業(yè)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支付原告律師費7萬元、保險費2,268.73元;被告奧園美谷對前述京漢置業(yè)應付款項,向原告承擔連帶給付責任。
?。╥v)被告京漢置業(yè)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返還原告衣**投資本金360萬元并支付利息(以360萬元為基數(shù),自2021年8月26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止,按年利率9.5%計算)及違約金;被告京漢置業(yè)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支付原告律師費損失17.28萬元、保險費5,823.08元;被告奧園美谷對前述京漢置業(yè)應返還投資本金款項向原告承擔連帶給付責任。
(5)訴訟執(zhí)行情況:奧園美谷尚未收到執(zhí)行相關的司法文書、材料。
(6)司法凍結情況:凍結資金208.34萬元;累計凍結公司持湖北金環(huán)綠色纖維有限公司股權,凍結股權對應金額約2,140萬元。
2、其他訴訟、仲裁案件: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訴訟、仲裁事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訴訟、仲裁事項。
四、其他說明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信達案件尚未進入開庭審理階段。公司收到信達案件的《應訴通知書》后積極聯(lián)系了原告方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以下簡稱“信達”),獲悉信達對公司為關聯(lián)方京漢置業(yè)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擔保債務均提起了訴訟(以下簡稱“信達其他案件”),并采取了訴訟保全措施,其中對公司的訴訟保全措施:經查詢,遼寧省大連市西崗區(qū)人民法院和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區(qū)人民法院均凍結公司持聯(lián)合領航資產管理有限公司51%股權;對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5%以上股東的部分訴訟保全措施:具體詳見2023年3月25日、2023年4月1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關于公司控股股東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凍結的公告》《關于公司控股股東股份被司法再凍結、輪候凍結的公告》《關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所持股份被司法凍結、輪候凍結的公告》。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信達其他案件的司法文書或材料。
五、本次公告的訴訟、仲裁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
1、本次新增的信達案件以及尚未收到訴狀的信達其他案件構成了重大訴訟事項,該訴訟事項對公司本年度業(yè)績造成較大影響,公司將對2022年業(yè)績預告進行修正。具體詳見與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的《2022年度業(yè)績預告修正公告》。
2、關于京漢置業(yè)定向融資計劃案件,公司于2021年度按照預期損失率80%計提或有負債及營業(yè)外支出1.68億元,根據(jù)本次訴訟進展情況,其對2022年度業(yè)績影響為減少營業(yè)外支出約1,635.12萬元;其他累計尚未判決、裁決或尚未終審的案件,因案件結果尚不確定,其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存在不確定性。
公司將依據(jù)有關會計準則的要求和實際情況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在定期報告或臨時公告中披露訴訟、仲裁事項的進展情況。
六、風險提示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信達其他案件的訴狀,具體訴請和涉訴金額尚不能確定,其對公司本期或期后的具體影響及公司應承擔的具體責任存在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若公司最終為信達案件承擔擔保責任,則可能會因為控股股東關聯(lián)方承擔擔保責任而形成控股股東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的情形,公司存在可能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3年修訂)第9.8.1條、第9.8.2條規(guī)定情形的風險。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3、根據(jù)京漢置業(yè)定向融資計劃案件的二審生效判決,公司需為此承擔相應的連帶給付責任,同時案件存在司法凍結。被強制執(zhí)行階段如發(fā)生強制劃扣或司法拍賣,公司可能會因為控股股東關聯(lián)方京漢置業(yè)承擔擔保責任而形成控股股東非經營性占用公司資金的情形。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4、根據(jù)公司及子公司與其他金融機構簽署的協(xié)議,信達案件及后續(xù)其他案件可能會導致與其他金融機構交叉違約,其他金融機構是否會采取措施以及采取何種措施尚有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公司將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及時對后續(xù)事項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有關信息均以公司在前述指定媒體刊登的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奧園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證券代碼:000615證券簡稱:奧園美谷公告編號:2023-023
奧園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業(yè)績預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本期業(yè)績預計情況
1、業(yè)績預告期間: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前次業(yè)績預告情況: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在《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2年度業(yè)績預告》,預計2022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虧損11,300萬元-16,800萬元;預計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凈利潤為虧損15,500萬元-23,000萬元。
3、修正后的業(yè)績預告
注:扣除后營業(yè)收入,是指扣除與主營業(yè)務無關的業(yè)務收入和不具備商業(yè)實質的收入后的營業(yè)收入。
二、與會計師事務所溝通情況
公司已就業(yè)績預告修正情況與年審會計師事務所進行了預溝通,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反饋對本報告期的業(yè)績預告修正及對年度報告審計意見類型的影響尚在評估過程中。
三、業(yè)績修正原因說明
業(yè)績變動的主要原因為公司根據(jù)新增重大訴訟事項補充計提或有擔保責任等相關準備金(屬于非經常性損益)及對部分業(yè)務收入適用的會計政策進行修正。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以下簡稱“信達”)起訴的兩個案件,以及獲悉信達同步起訴了其收購其他債權人的債務,導致涉及公司或有擔保責任等事項發(fā)生較大變化,對公司本年度業(yè)績造成較大影響。基于審慎性原則,針對公司可能承擔或有擔保責任等事項的預計損失,計提預計負債約102,075.71萬元,根據(jù)上述事項對當期業(yè)績影響進行更新調整,致使本報告期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虧損較業(yè)績預告披露時大幅增加。
公司業(yè)績預告后,本著遵循謹慎性原則,結合業(yè)務實際情況對本期部分銷售合同就公司從事交易時的身份是主要責任人還是代理人進行重新認定,將部分業(yè)務收入確認由總額法更正為凈額法,調減部分營業(yè)收入,致使本報告期營業(yè)收入較業(yè)績預告披露時減少1.4億。
四、風險提示
1、本次業(yè)績預告修正相關財務數(shù)據(jù)是公司基于目前掌握的信息初步測算的結果,未經審計機構審計,與年度報告中披露的最終數(shù)據(jù)可能存在差異。2022年度具體財務數(shù)據(jù)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2、本次業(yè)績預告修正相關財務數(shù)據(jù)是基于公司已收到的法院應訴通知書,并基于審慎性原則進行評估和測算,但因目前尚未收到中國信達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起訴京漢置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其他訴狀,其他訴狀的訴請和涉訴金額等具體事項尚具有不確定性。若公司在2022年度報告披露前收到其他案件的應訴通知書,可能需增加預計負債計提金額,將導致公司2022年度虧損金額進一步增加,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3、根據(jù)本次業(yè)績預告修正后財務數(shù)據(jù),預計公司2022年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17,000萬元至63,000萬元,即期末凈資產亦有可能為負值,根據(jù)《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3年修訂)第9.3.1條規(guī)定,若2022年度經審計后的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資產為負值,公司股票將在2022年年度報告披露后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若觸及第9.3.1條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公司股票也可能將在2022年年度報告披露后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最終會計處理結果、影響金額等以審計機構出具的2022年年度審計報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4、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凈利潤孰低者均為負值,預計公司2022年度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母凈利潤也為負值,若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3年修訂)第9.8.1條規(guī)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將在2022年年度報告披露后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最終審計意見以審計機構出具的2022年年度審計報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5、若同時觸及退市風險警示、其他風險警示的相關情形,公司股票將在2022年年度報告披露后被疊加實施。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6、公司董事會對本次業(yè)績預告修正給廣大投資者帶來的影響表示誠摯的歉意,公司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和要求,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為《證券時報》《證券日報》和巨潮資訊網(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體刊登的信息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奧園美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二三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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